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护职院发〔2025〕97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5级三年制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和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双向选择。
2.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学生自愿申请。
3.转专业学生最终结果信息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二、转专业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2025级全日制专科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参照《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护职院发〔2025〕97号)(附件6)第三章的内容执行。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2025年12月22日—12月31日):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家长书面同意书及填写的《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受理。
(二)转出学院审核(2026年1月5日—1月29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料、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资格审核。
(三)教务处审核(2026年1月30日—2月1日):教务处进行复审,并将审核通过的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反馈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转入学院考核: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五)公示:教务处将各二级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报送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转专业学生报到:转专业学生随即到转入专业相应二级学院完成报到,并在二级学院的指导下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选课学习和成绩认定。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护职院发〔2025〕97号)要求严格审核学生资料及成绩,并负责将转专业相关通知下发到学生。
六、咨询问题
申请转专业学生对转专业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可咨询二级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中已附咨询电话)。
附件: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智慧护理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3.药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4.康复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5.医技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6.《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护职院发〔2025〕97号)
教务处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