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诗羽等17名高职学生、周佳艺等23名中职学生休学期满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文件精神及《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川护职院发〔2020〕15号)、《四川省卫生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细则》(川卫校发〔2010〕112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所在系反馈确认,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吴诗羽等17名高职学生、周佳艺等23名中职学生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详见名单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1月1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对吴诗羽等17名高职学生、周佳艺等23名中职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方式:教务处028-84870720
纪委办公室028-84879140
附件:吴诗羽等17名高职段、周佳艺等23名中职段给予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