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级五年高职,2019-2020 级三年大专,2019-2020 级中专各班:
根据《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二十一条的规定:必修课、限选课补考不合格者原则上应重修,任选课考核未及格者,可重新修读或改选其他课程修读。凡需重修考试的学生,应按要求,在指定教师的辅导下,以自学为主,完成相应的作业和学习报告,参加教务处组织的相应考核或/和考试,由任课教师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该课程的学分。不合格者还要继续重修,直到合格为止。现将本学期重修报名、辅导及考试安排通知上传,请同学们自行下载查阅。
附件: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实习生、在校生重修考试(网报)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028-84870720(陈老师)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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